各二级学院(部): 
根据《浙江科技学院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(浙科院人〔2021〕8号),现就做好2022年青年教师进企业实践进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 
一、企业实践进修人员  
申报过2022年企业实践进修计划并审核通过的教师。  
二、实践进修的企业要求  
符合浙科院人〔2021〕8号文的实践进修单位,并提供企业合作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。  
三、实践进修时间  
企业实践进修时间需连续12个月,进企业开始时间在该通知之后,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再兼课。  
四、考核要求  
实践进修结束后,根据浙科院人〔2021〕8号文的精神进行考核,各学院(部)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实践进修考核小组,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。  
实践教师尽快跟企业沟通落实,明确实践进修的具体任务、目标、预期成果,填写《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申请表》、《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目标任务书》并打印签字盖章,于2022年3月12日前各学院(部)将申请表、目标任务书、相关协议、课表及专家成员名单交人事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  
联系人:祝霞   联系电话:85070152  
  
附件: 
1.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申请表  
2.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目标任务书  
3.青年教师实践进修考核小组专家名单  
4.转移转化中心、地方研究院等校地合作平台一览表  
   
人事处   
2022年2月25日 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附件资料